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教育学院,省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省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我省中小学德育研究的整体水平,增强德育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研究工作。现将相关课题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资助经费
本年度设立100项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分为重点委托课题、A类德育决策咨文课题、B类德育实践研究课题。
(一)重点委托课题2项,省教育厅资助每个项目经费2.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予以经费支持。
(二)A类课题20项,省教育厅资助每个项目经费0.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予以经费支持。
(三)B类课题78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二、课题申报方法
(一)重点委托课题由福建教育学院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A类德育决策咨文课题申请人须依据《2016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一)选题,B类德育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中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要求自拟题目申报。
(三)各单位要对各类课题申请进行审核,并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上报一览表》(见附件三)盖章后统一寄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同时将相关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在省教育厅公布入选项目名单之后,各单位再将入选者的纸质版《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三,一式两份)盖章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凡近三年未按时完成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立项课题研究(含已结题但未交齐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
(五)2016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研究的结题时限为2017年3月底。
三、课题申报数量
(一)重点委托课题的申报数量:2项;
(二)A类德育决策咨文课题的申报数量:50项;
(三)B类德育实践研究课题的申报数量:设区市教育局各报10项,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各报3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二)申报项目须经单位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我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立项。项目类别将根据各地、各校申报情况统筹确定。
(三)工作联系:福建省教育厅思政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联系人:吴茂森,0591-87800329,邮编:350003。
附件:1.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指南
2.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3.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上报一览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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