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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就落实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www.ijjnews.com  2014-07-11 17:07  来源:晋江市教育局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覆盖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安全风险高、工作责任大的系统工程。各校应提高对营养改善计划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严格把握和执行营养改善工作有关政策,确保按规范要求实施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是重视食堂管理。农村中小学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农村中小学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管理的通知》(闽教财〔2013〕67号)关于加强食堂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一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各学校应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食品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覆盖食堂(供餐)管理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二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各相关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细化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对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所有食品和原料及相关工具、材料均应严格实行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三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各相关学校应制订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四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健全对有关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工作制度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3〕9号)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对营养改养计划的组织和领导。

  计财装备科:负责协调财政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各地营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校加强营养改善资金的监管,以及营养改善工作的统筹协调。

  宣传德育科:负责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及时进行监测评估,指导学校合理安排学生营养配餐,不断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会同计财装备科指导各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机制并加强日常食堂管理。

  中教科、初幼教科:负责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做好学生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杜绝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行为的发生。

  执法检查科: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监察室:负责对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人事科:负责协调落实食堂工作人员的编制和配备,指导各校合理制定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督导室:负责督查各校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

  据悉,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片区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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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丽娟 孙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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