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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11月12日起启用2处“电子警察”

2026-11-07 08:48 来源:晋江经济报

为深化平安建设、优化交通组织,自11月12日起,晋江将正式启用2处“电子警察”设备,对路口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取证。

此次启用的点位分别位于安海镇兴安路与鸿江西路交叉口、安平开发区兴源路路口。这两处设备将重点抓拍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通过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依据监控记录,交管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违法车辆进行处罚。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至上述路口注意观察标识标线和信号指示,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朱艳 通讯员 蒋巧玲 编辑:罗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