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影响,保障市民夜间正常休息权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近日,晋江市公安局与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对较大排量摩托车实施夜间限行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自2026年12月1日起,将对较大排量摩托车实施夜间限行管理。
根据通告,限行车辆为发动机排量250ml(含)以上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执行紧急公务、应急救援任务的军警执勤、消防救援、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等特种摩托车,不适用该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设定为每日22:00至次日6:00。限行区域为和平路、社马路、世纪大道、长兴路、晋宁路、双龙路等道路及上述道路合围范围内的所有道路。
该通告有效期至2031年11月30日。根据通告,限行时段内,禁止限行车辆在划定区域内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化路面巡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闽公网安备 3505820200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