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金额大、周期长,纠纷多源于交易主体核查缺位。针对二手房交易安全,近日,晋江市房地产服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晋江房协”)提醒:签约前务必把中介、卖方、买方三方主体核实到位,守住交易第一道安全防线。
认准公章 不认招牌
市民陈先生在一家连锁中介门店签约后才发现,合同落款盖的竟是一家从未听过的小公司公章。原来门店属于加盟模式,品牌方只输出招牌和系统,实际签约担责的是加盟公司。门店关停后,陈先生向品牌总部维权,却因对方并非签约主体而陷入被动。
晋江房协提醒:真正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协议上盖章的主体公司。签约时重点看合同落款公章,记清签约公司全称;可通过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平台、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公示平台核验中介是否备案、有无异常,并确认经纪人备案在岗。
核验授权 提防冒充
购房者林女士看中一套房源,出面洽谈的却是房屋租客。对方出示房产证照片,声称房东口头委托售房,林女士未核实正式委托手续便支付15万元定金。事后房东现身表示从未委托,定金已被挪用,林女士只能诉诸法律。
晋江房协提醒:产权人本人签约的,须确认是否为全部产权人,共有房产应取得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代理人签约的,必须核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还可通过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产权人是否失信涉诉,规避房屋被查封冻结风险。
查清底细 慎防风险
业主吴先生签约卖房后,买家多次拖延办理交易手续。经了解,买家身负多笔民间借贷、并无足额资金,打算先过户再抵押融资支付尾款。一旦过户完成、买家拒付房款,吴先生将面临“钱房两空”局面。
晋江房协提醒:卖房同样要“看人”。核实签约人就是实际购房人,查询买方是否涉诉失信、大额负债,判断真实履约能力;坚决避开高评高贷、零首付套贷、“炒房倒手”等违规交易,切勿随意签署担保、借贷类文件,防止“卖房反而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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