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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2026-02-05 12:35 来源:晋江经济报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建房〔2026〕1号),出台18条具体举措,旨在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政府相关部署,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多维度提振住房消费。

优化市场供给方面,意见明确各地需科学编制“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坚持“以需定供”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福州、厦门、泉州三市按国家调控要求推进供地,其他市县根据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调整供地节奏,同时在土地出让环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此外,各地将督促库存去化周期较短区域的项目加快开工,深化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协调,并引导企业建设绿色智慧“好房子”,鼓励核心区域优质项目推行全装修交付、优先现房销售。

支持住房消费领域,各地需全面落实已有政策,高库存市县加快实施房票安置、共有产权购房等政策,鼓励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各地可阶段性实施普惠性、多孩家庭、商办用房等购房补贴,拓宽人才认定范围并提供购房支持;还将组织线上线下房展促销,返乡季开展专项推介,支持面向在闽台商台企开展团购,同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多孩家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享首套利率。

意见鼓励住房“以旧换新”,落实换房退税优惠,鼓励搭建“卖旧换新”平台,推行跨行“带押过户”,支持开发企业给予相关购房优惠;鼓励各类主体市场化收购存量二手房及流拍商品房,政府可指定国企作为收购主体,用作保障房等并享受相关优惠。

此外,意见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装修、购买同小区产权车位提取,支持提取用于老旧房屋更新改造个人出资部分,延续代际互助政策并放宽提取时限;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老旧住房“自拆自建”,强化市场预期引导和主体责任落实。

记者:陈青松 编辑:罗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