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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新规

2026-01-08 08:31 来源:晋江经济报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联合泉州市资规局、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推进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明确更新改造路径、推出建筑面积适度增加等支持政策,着力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品质。该《意见》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

《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限定为包含多产权主体的三类多层或高层住宅楼:一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筑功能不全、缺乏维修加固价值的老旧房屋;二是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的,经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三是石混砖混结构或预制板房。

实施路径上,新规采用“业主自主发起+政府指定主体发起”双模式。业主自主发起需确保房屋权利清晰,可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方案编制、报批报建等工作;政府指定主体发起则需纳入年度计划,经专有部分面积和户数均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推进,充分保障居民决策权。

支持政策方面,建筑面积适度增加成为核心亮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日照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可增加不超过原面积20%的建筑面积,其中10%用于加装电梯等公共配套,10%用于住宅套型扩面。原登记面积内的储藏间可等面积置换入户,建筑间距、绿地率等指标在保障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古城区地下空间开发需先完成考古工作。

资金保障上,项目可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专项资金,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申请组合贷款。金融机构将在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多渠道破解资金难题。

记者:陈青松 编辑:罗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