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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拟出台存量房收购新政

2026-10-29 10:48 来源:晋江经济报

近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泉州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需定购、稳妥推进”原则,收购存量商品房转化为各类保障性住房,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齐住房民生保障短板。

根据《意见稿》,覆盖房源范围明确,既包含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二手住宅,也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中主体封顶、剩余工程量较小的在建未售项目,要求在建项目手续完备、可明确竣工交付日期并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整小区、整栋、整单元等可封闭管理的已建成未售房源,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

面积标准根据房源用途差异化设置。《意见稿》明确公租房以60平方米以内小户型为主,保租房以70平方米以内小户型为主,配售型保障房以120平方米以内两居室、三居室为主,多孩家庭适配户型占比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内,二手住宅建筑面积统一不超过70平方米。定价机制严守“不高于市场评估价”底线,配售型房源参考同地段保障房重置价格上限,配租型房源由专业机构测算后协商确定,确保成本可覆盖、运营可持续。

收购流程全程锚定实际需求,依托升级后的泉州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四类保障房申请轮候人数确定收购规模,收购套数不得超过轮候需求,杜绝无效囤房。根据《意见稿》,泉州中心市区指定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核心收购主体,其他县(市、区)可选定符合条件的地方国企承接相关工作。房源完成收购后1个月内将启动配租配售或改造,其中配租型房源中不少于20%比例定向用作青年人才租赁住房,新政实施有效期为2年。

记者:陈青松 编辑:蔡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