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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十大理财“骗区” 教你如何提防金融庞氏骗局

www.ijjnews.com来源:第一财经2016-02-18 17:00我来说两句
  

  一直以来,投资理财都是门技术活,没有所谓的“闭着眼睛都能赚钱”的事,当投资者真的听信“谗”言,闭上双眼就敢掏腰包的时候,有可能就会遇到“金融骗局”。

  金融骗局背后,往往隐藏了一个“野鸡金融机构”,他们高调租用城市CBD中最为豪华的写字楼,人人西装革履,处处奢华体现,营造着“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景象。而旗下的金融产品,也是吓人的高收益,仿佛“天上掉馅饼,并且正好砸到了你的头上”。

  事实上,外表光鲜的背后,有时是一场虚无,产品发行方往往没有考虑如何从盈利角度运转,只求在资金流角度运转,负债端收益畸高,但资产端根本无法实现这个收益,或者压根没有资产端。

  网络上流传的一句话,极好地概括了“藏于暗处的骗子”和“处于明处的投资人”之间的心态关系——当投资人看中了高收益时,骗子们看上了投资人的本金。

  以下是本报整理的近年来金融产品的“事故多发区”,有些暗藏着是旁氏、有些赤裸裸的骗人,也有些是产品本身的组织形态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被叵测之心所利用。

  有限合伙事故多发

  去年,海沧资本法定代表人跑路,今年,金赛银法定代表人玩失踪……近年来,有限合伙制基金兑付风险频现,这其中,有融资方的风险,比如项目无法兑付、自融等,也有前端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比如上述类似的“跑路”事件。

  2009年以后,大量的财富管理公司开始在市场上泛滥,有限合伙由于其组织形式方便灵活,所以,往往被这些财富管理公司所利用,以有限合伙制基金为名,发行固定收益承诺的产品,债务筹资交易泛滥。

  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说,全球范围内,基金都不能承诺固定收益,中国的基金法也明确约定了不得承诺固定收益。“承诺固定回报的那叫做债,发行的时候就需要通过第三方独立机构评级及定价,以基金的名义,不做风险定价,承诺固定回报,本质上是非法揽储。”他说,“目前已经查处的多桩以有限合伙基金模式承诺固定回报崩盘的野基金,最后都是以非法集资被追刑责的”。

  对于投资者来说,最终只能走法律程序来定夺是非,然而,个中漫长和艰辛可想而知,最终能够追回多少本金,以及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追回来,都还是个未知数。

  而为了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有些有限合伙基金不惜重下佣金,引诱第三方理财销售人员,甚至是银行理财经理等为其飞单销售。

  “通常会有一个关键人,拿到多个有限合伙产品的销售额度,再将其分包给他所控制的银行理财经理,再由银行理财经理‘飞单’销售给不明就里的投资者,而投资者往往会以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无形当中为有限合伙做了背书。”一位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

  地下炒金深藏“地下”

  2010年-2011年,随着黄金价格的节节攀升,中国大妈们的黄金投资热情与日高涨,当时,在华南沿海一带,一时间冒出不少地下炒金公司,他们寓居在高档写字楼里,忽悠了不少投资者。

  在国内,合法的黄金投资渠道大致有四条路径:购买实物黄金、金首饰、投资性金条等;在期货市场上参与黄金期货交易;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T+D交易;参与银行纸黄金交易等。

  而所谓地下炒金,则是在这些渠道之外,声称自己公司代理香港、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正规交易商平台,或者干脆自己坐庄,玩对赌的黑平台。两者的区别是,前者盈利点在于赚取点差和佣金收入,后者坑你没商量。

  比如说,黑平台可以在后台直接更改客户信息,控制开盘停盘,修改客户下单情况,任意操作客户交易状况,有些甚至直接将平台制造成对赌平台,撮合客户之间的盈亏,或客户看多,地下炒金公司则做空,赚取客户亏损的钱。

  地下炒金的风险在于,一是杠杆高,极容易爆仓;二是地下炒金公司很多不合法的操作手段,人为造成客户亏损。此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某地下炒金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的杠杆比例是1:100,这种杠杆率在同行中并不高,有些同行的杠杆甚至高达400倍、500倍。

  而有些地下炒金公司为了将客户资金运放海外,不惜动用“地下钱庄”等渠道,个中水位之深难以测量。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此前曾采访一位地下炒金公司的销售人员,该人员自己也购买了其所在公司一款伦敦金的产品,而后,随着金价波动,高杠杆之下,本金全部亏空。

  外汇交易灰色地带

  在今年的某金融产品博览会上,本报记者误撞到某外汇交易平台的客户宣讲会,在博览会的一角,圈出近600多张座椅,座无虚席,还有好多人站在过道上,现场气氛浓烈,台上主持人几乎每句话后面都带一句“对不对?”“是不是?”现场投资人立即予以回应,高效互动。

  事实上,几乎在每个金融产品交易会、博览会上,都会看到这些外汇交易平台的身影,他们豪华布展、员工西装笔挺,每个业务员看上去都热情满满,而至于投资人最终亏了?赚了?则是另外一回事。

  外汇交易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即不可透支的可自由兑换外汇间的交易,全国各大商业银行均开通了此项业务。

  一种是外汇保证金(外汇按金)交易,即上述外汇交易平台的业务类型,其具有杠杆交易性质,杠杆倍数通常放大到50倍、100倍,甚至更高。即使在发达的国际市场上,外汇保证金交易也被普遍认为投机性很强,属于高风险产品。

  尽管活跃在国内的部分外汇交易平台在国际上属于正规机构,但由于我国并未全面放开外汇交易,所以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多年来,众多的外汇经纪商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在中国开设代表处等办事机构,招揽客户,国内各类监管机构一直在警示、整顿外汇保证金交易,但是,投资者依旧前仆后继,关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纠纷也不断在各地法院上演。

  2015年初,本报记者曾经报道总部位于塞浦路斯某外汇交易商无法提现,一众投资者心急如焚,在国内无处伸冤维权,只能组团前往塞浦路斯,在一个语言不通、完全陌生的法制环境中,投资者的孤独无助可想而知。(参见2015年3月24日本报报道《“铁汇赠金”套利案牵出炒汇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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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理财|骗局
责任编辑:陈汝羚 陈汝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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