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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直接关系到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不同于普通市政工程项目,不仅仅需要使用钢筋水泥进行“硬改造”,还需要通过陪护式服务进行“软提升”。只有坚持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才能够让老旧小区改造符合群众的内心期盼。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在老旧小区改造的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制度设计,实现居民的有效参与。
改造前,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在一些老旧小区中,物业管理缺失,社区功能不强,造成问题不断,且无人解决。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是一次发动居民和组织居民的最佳契机。街道应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业主单位,由其负责组织和动员居民,组成小区住户理事会或物业委员会,广泛征求居民改造需求,形成一致意见。城投公司可以作为项目代业主,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把关。
改造中,需要充分动员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精细活,应周全考虑。雨污分流、道路改建等基础功能改造,需要鼓励居民进行日常监督。无障碍通道、老人扶手、儿童娱乐空间等便民设施,需要结合居民实际使用需求。花池、绿植等美化提升,需要发动居民参与,土洋结合、因地制宜。
改造后,需要积极组织居民验收。老旧小区改造需要满足居民使用和审美双重需求,应吸纳居民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过程可组织居民对小区改造效果进行打分,业主单位根据得分成效,作为工程绩效考核依据;还可组织居民与施工方进行后续互动,对小区零星补充项目进行完善。
总而言之,老旧小区改造必须体现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排除一切包办的传统思维。政府需要在改造过程中,培养社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协商”意识,提高小区居民的基层自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