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公告

www.ijjnews.com来源:晋江市环境保护局2015-06-05 12:01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共同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值此“6·5”世界环境日暨晋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月到来之际,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告举报违法排污企业的奖励办法。

  1.举报不经过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或将废水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外排,造成超标排放废水的,给予5000元奖励;

  2.举报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防治设施,造成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的,给予3000元奖励;

  3.举报擅自设置小电镀、小制革、小染线、小造纸、小炼油等“十五小”加工点并投入生产,有明显排污迹象,造成水污染事实的,给予3000元奖励;

  4.举报非法倾倒皮革污泥、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或者倾倒电镀液、含酚废水等其他有毒、有害工业废水、废液的,给予5000元奖励;

  5.举报私埋暗管(含软管、地下排污管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工业废水,且能准确指出企业非法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给予5000元奖励。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投诉举报(有奖举报热线:12369、85512369)!衷心感谢您对晋江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参与!我们将依法对您的投诉、举报严格保密。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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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子汉 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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