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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须走出五个观念误区

www.ijjnews.com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7-03-23 10:45我来说两句
  

  落实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新部署新要求,关键是要在思想认识上走出误区,按照中央对住房的定位,通过立法、财税、金融、加大供给等多措并举,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控投资性炒房,挤出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对于深受高房价之苦的一些城市来说,这些论断特别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要让论断变成政策着力点,关键是要在思想认识上突破五个误区。

  一是要摆脱“高房价是一线城市价值的体现”的误区。正常情况下,中心城市生活配套设施好、就业机会多,促使人口高度集聚,所以房价高低也是城市价值的一种体现。然而,当前一些城市房价炒作虚高成分很大,经过近年“疯涨”,已跻身国际高房价城市行列。去年11月均价显示,北京、上海、深圳新房每平方米分别为4.1万元、4.6万元、5.5万元,已超过日本首都圈、韩国首尔之价,紧逼纽约曼哈顿。而国际上房价收入比的正常范围是3-6,超过6就被视为泡沫区;我们有的城市房价收入比则已达到37,远超正常范围。这对城市的长远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等手段稳定房价,让人才舒心、企业安心。

  二是要摆脱“高房价是刚需的正常表现”的误区。前年限购以后,有的城市房地产市场依然量增价涨,于是有人得出了“刚需”的结论。然而,这事实上是限购条件差异造成的,如有的城市要求交社保五年以上才能购房;有的城市要求交社保三年以上,并满足已婚条件;有的城市则只需缴纳一年社保,没有其他限制条件,这样就吸引了炒房资金的涌入。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大城市人口增长催生住房刚需,必然带动房价上涨。实际上,目前一线城市人口状况已从快速扩张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城市人口集聚产生的“刚需”并非房价非理性上涨的理由,而是与住房制度有关。按照一个人工作4-8年后才买房的国际经验,购房对象应该限制为在该市居住或工作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防止住房成为炒作对象。

  三是要摆脱“高房价是市场调节的结果”的误区。有人认为房价应由市场来调节,政府不应干预。事实上,住房事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是与粮食、石油同等重要的战略资源,绝不是普通商品;另一方面,由于土地的稀缺性,房地产属不完全竞争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需要政府从防止市场失灵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也都实行严格监管,如美国通过土地使用价值税、选址地价税、房产税、遗产税等税收政策,限制房地产炒作;日本建立了土地交易监视区域制度,授权地方首脑规范压制地产泡沫。

  四是要摆脱“靠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的误区。房地产业技术门槛低,行业利润高,政绩易显现,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很愿意接受房地产是支柱产业的观点。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和逆全球化浪潮,竞争新优势主要依靠科技和实业,若任由房地产畸形发展,则会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形成挤出效应,增加产业空心化风险。因此,必须摒弃土地财政和地产经济思维,积极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促进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五是要摆脱“房子是保值增值最佳投资品”的误区。国人有钱就购地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一般认为土地是稀缺资源,房子只会升值不会贬值。实际上,城市的容量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弹性很大。有研究预测,即使最发达的中心城市,经过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生活方式转变,通过现有建成区的改造,可以新增千万级的人口容量。从国际教训看,房产投资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我们要弱化住房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属性,加快建立符合实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长效机制,让每个老百姓都能“住有所居”。

  落实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新部署新要求,关键是要在思想认识上走出误区,按照中央对住房的定位,通过立法、财税、金融、加大供给等多措并举,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控投资性炒房,挤出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标签:住房|居住属性
责任编辑:付惠娥付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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