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晋江新闻网 > 房产频道 > 置业参谋 > 置业参谋 >正文

购买二手房 选中介很重要

  

  为规范行业市场,为二手房产行业树立诚信品牌,由本报和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主办的“2015晋江十佳二手房诚信中介品牌评选活动”已经拉开帷幕。此次活动一经推出,就受到了晋江市民和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从2010年开始,晋江房地产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晋江开始进行大规模城市建设与更新,九大组团、五大片区相继启动,不少品牌开发商进入,与此同时,大量安置房也开始建设。这两年,随着商品房和安置房的陆续交房,晋江的二手房中介也迎来了发展春天。

  然而,在市场成交火热的背后,一些中介行业的乱象却屡屡发生,侵害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对此,业界人士表示,购房二手房,选中介很重要。本报记者_陈青松

  成交活跃 二手房中介迎来发展春天

  上个月,晋江一手房成交1700多套,创下年内新高,也刷新了五年来同期纪录。与一手房市场一样,晋江的二手房市场成交火热。

  “今年以来,二手房市场很火热,不少二手房中介的业绩都很不错。”开元地产负责人王雄介绍,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是政策利好,另外,这两年安置房大量交付,也是市场火热的一大因素。

  “此前两年,由于受限购政策以及银行贷款方面的影响,晋江的二手房市场并不太好做。”中一房产总经理张小莉介绍,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晋江二手房市场开始回暖,成交也逐渐上升。

  记者注意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伴随着二手房市场回暖,不少中介开始了新一轮的扩张,而世纪大道板块晋江万达广场周边以及宝龙城市广场周边,成为不少中介扩张的重要区域。

  “主要是这些区域的商品房集中,周边又有大量的安置房。”家兴房产负责人曾思程表示。

  在这些成交的二手房中,安置房占据了较大的比重。据了解,2014年8月,《晋江市鼓励购买安置房若干规定》实施,该规定在安置房按揭贷款、落户、降低计税标准、子女入学等方面均有亮点。这一规定的出台,吸引了不少外来人员在晋江安家落户。数据统计,截止到今年5月,享受购买安置房优惠政策的,共计交易2302宗,外来人员占73.3%。

  “经历了前两年的大开发商,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都迎来了交房的高峰期。”曾思程介绍,晋江的二手房中介,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违规违法现象屡有发生

  提高诚信度成共识

  二手房交易火热,也刺激了房产中介行业的大发展,不少人都会委托中介帮忙处理自己的卖房买房事宜。然而,作为房产中介行业中最致命的诚信问题,却屡屡被一些不良中介从业者践踏,购房者将中介诉诸法律的情况依然不少。

  业界人士表示,这些突出的问题包括:房屋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中介从业人员不专业;合同欺诈;囤房炒房等。

  据不完全统计,晋江市区的二手房中介有四五十家,其中,还不包括一些没有登记注册的中介。

  “这么多的中介,从业人员众多,再加上入行门槛并不高,素质难免参差不齐。”业界人士表示。

  为此,提高中介诚信度,促进房地产中介专业化、规范化,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和房屋中介的共识。

  购买二手房选中介很重要

  “我要租房子,本来想找中介帮忙的。但是市场上中介很多,不知道找哪家好。”市民黄小姐说。

  而拆迁户蔡先生有安置房要卖,此前他找了一家二手房中介,对方的佣金要价高,而且服务还不专业。最终,蔡先生和这家中介终止了委托关系。

  “购买二手房,除了房源外,选一家好的中介也很重要。”王雄表示,对买卖双方来说,选择一家好的中介,不仅双方的交易安全有保障,而且服务也更加专业,更加到位。

  曾思程介绍,一家好的中介公司,会根据买房者的实际经济能力,给客户提供合理的购房建议,也能够为客户找到最合适的房子,既能为客户贷到合理的款,还能够让客户的资金得到最有效发挥。此外,好的中介,还会协助审查所卖房屋的合法性,首先要审查所卖房屋是不是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有无贷款未付清的情况,房子是否可以依法买卖。其次是审查所卖房子有无历史遗留问题,还要审查房子存不存在内部结构问题以及有无债券、债务涉及所售房屋。

  业界人士表示,晋江房地产经纪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致力于行业长久发展的大型品牌机构。评选二手房诚信中介品牌,能有效发挥标杆企业对行业的带头作用,提升企业自身的自律以及规范化操作,促进行业整体良性发展。

  想参与评选的二手房中介,可拨打活动热线:13959998110,联系人陈先生咨询。

  延伸阅读

  案例1:诈骗18名客户房产中介员工获利上百万

  有人找他买房,他将客户带到正在建设的池店某小区,随便进入其中一套房子后,向买主谎称,房子是他的,准备低价出售。

  用这种方法,他先后与17名客户达成交易意向,每名客户收取5万元定金。但是拿到定金后,他就以各种借口拖延与对方进一步交易。

  因犯诈骗罪,晋江某中介员工林某已被晋江法院判刑。

  据了解,24岁的林某是晋江某二手房中介的员工。2013年6月17日,张先生以744120元的价格将池店某小区的房子卖给林某。林某付款200000元后,张先生将房子过户给他,双方约定当年8月1日将余下房款付清。当年8月1日到了,林某却表示没有钱,张先生要求他把房产证先押给自己。两天后,林某拿来一本房产证,可张先生发现是假的,随即报案。

  据统计,17起案件,他共骗取80多万元巨款,但他还是嫌“这样骗的速度太慢!”随后,他开始变本加厉,通过只付首付款,骗张先生过户的方法,又骗了50万。

  案例2:卖假安置房诈骗近400万

  家里仅有一套安置房,且不在自己名下,两名晋江女子用伪造合同的办法,更改安置房屋主姓名等重要信息,利用房产中介交易,两人分分合合诈骗13人,诈骗金额高达396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晋江市梅岭组团安置回迁后,庄某银家分得了一套安置房,一家人很快搬了进去。后来,庄某银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就开始打起了房子的主意。由于房子在其母亲名下,庄某银无法说服家人,于是,她想到了利用假合同卖房的办法,并着手和庄某璇一起实施。

  2014年4月份,庄某银、庄某璇拿着这些假材料,来到晋江某房产中介,并联系上了购房人张女士。张女士对房屋的售价十分心动,对成套的手续深信不疑,她很快与庄某银签订了买卖协议。协议上写明,庄某银以30.8万元将这套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张女士,张女士预先支付了20万元。

  此后,张女士准备把房子转卖,但却一直联系不上庄某银。随后,她发现协议上的房子户主根本不是庄某银,立即报警。

  2014年5月22日,晋江警方先后抓获庄某银、庄某璇,两人对诈骗张女士等13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庄某银交代,2012年10月至2014年1月间,她单独或伙同庄某璇,伪造各类安置房合同、证件等,以出售安置房为名,与被害人任某杰、张某等13人签订房屋出售合同,骗取上述被害人钱财300多万元。其中,庄某银诈骗数额共计314.45万元,庄某璇诈骗数额共计81.6万元。

  

标签:二手|购房|中介
责任编辑:郭婧婧郭婧婧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特别说明: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或来函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房源出售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