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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木门当心遭遇欺诈门 签好合同让你投诉有门

www.ijjnews.com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6-25 12:01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买木门当心遭遇欺诈门 签好合同让你投诉有门

  《青岛市木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安装、售后都有规定

  如今又到了装修旺季,木门是装修中不可或缺的物件。目前青岛市场上大大小小的成品门厂商多达数百家,除了本地厂商,很多产品来自江苏、四川、湖北、广东等地。但是,随着木门销售的火爆,行业规范标准不完善,消费者对其认知颇少,成品木门市场很多问题暴露出来,成为家居投诉的焦点。为了规范木门市场,减少消费者损失,昨日,市工商局发布《青岛市木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试行成熟后,有望在全市推广,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个福音。

  案例合同纠纷成木门投诉焦点

  近日,为了装修新房,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家具市场订购了一套木门。和商家一番讨价还价,王女士以1800元的价格买了下来。购买之前,商家口头承诺送货到家验货,而且,承诺木门配套的小五金、钉子等都属于安装所包含项目,但在安装过程中,商家却让王女士补交这些费用,称属于额外算钱,不包含在赠送范围内,否则就不给安装。

  为了将木门安装上,王女士只得额外支付了这笔费用。

  王女士说,由于自己没有法律意识,当时并没有和商家签订合同,仅仅要了一个收据,上面也没有写明双方的约定。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王女士维权陷入了难题,只能吃了哑巴亏。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很多商家在销售木门时不和客户签订合同,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商家自己制定的合同,存在很多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

  崂山区工商局局长昌毅介绍,有些商家在合同里没有详细说明安装配件由消费者购买还是商家提供,容易引起合同争议。也有商家故意不标明材质和加工工艺,利用昂贵木材名称来误导消费者,借机抬高价格,还有商家在交货地点、保修期限、退换货条件以及商家违约责任等条款上含糊约定,没有详细说明,这些都成为木门市场的合同陷阱。

  影响新文本为消费者“撑腰”

  昨日,《青岛市木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发布仪式在青岛高科技工业园装饰城举行,青岛市工商局、崂山区工商局相关人员、青岛高科技工业园装饰城有限公司、部分木门销售业户代表、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发布仪式。

  崂山区工商局合同科科长张宏亮介绍,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家装行业也十分火热,该领域产生的投诉也高居不下。 “一些木门销售商家使用自己制定的合同,这些合同往往隐含着很多陷阱,消费者不小心就掉进去了,有些商家甚至连合同也制定,消费者买木门时也不给签合同,仅仅开个收据,有纠纷的时候,消费者维权往往很难。 ”张宏亮说,新合同文本从产品订购明细、木门种类、产品执行标准、定货标准、配套费用、产品测量、验收、安装、售后服务环节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做了规定,引入了行业标准,其中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对经营者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其他责任予以明确。

  据了解,该文本的推行将有助于解决木门销售行业合同双方权责不明,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环节约定不细,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对从源头上预防消费纠纷,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延伸

  试行成熟后将在全市推广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的合同文本对于约束买卖双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重要作用。目前汽车等热点行业的示范文本正逐步普及,合同违法行为和消费投诉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经营者的合同管理水平、诚信经营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青岛市木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试行版本,由市工商局委托崂山区工商局制定,合同文本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高科园装饰城主办单位、青岛市建筑材料协会、部分木门销售业户和消费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该示范文本将先期在高科园装饰城推行,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推广。

标签:消费者|王女士|青岛市
责任编辑:杜思思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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