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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兴御园代收燃气初装费引争议

www.ijjnews.com 来源: 2013-01-25 09:39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交房了,本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是晋兴御园的业主林小姐却有些郁闷。原来,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求她缴纳3000元/户的燃气初装费,不然不给予交房。无奈之下,林小姐与大多数业主一样交了钱。

  但是,小区的燃气初装费要不要交呢?林小姐和其他业主在查阅了相关资料之后发现,燃气初装费早于几年之前就已取消,开发商有涉嫌违规收费的嫌疑。于是,不少业主向本报反映此事。

  记者随后对事件进行了追踪采访。晋江市发改局物检所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对于事件将进行调查。21日,记者对该事件进行回访时发现,开发商已经答应退款,将在年后办理产权的时候退还。

  日前,此事又有最新进展。1月23日,记者获悉,开发商已将预收的燃气初装费退还给业主。

  -本报记者陈荣汉陈青松

  业主:

  多数人糊里糊涂就交费

  1月17日,记者来到晋兴御园小区项目售楼部了解情况,现场已有数名业主。

  “我们是去年12月底交房的,但是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否则就不给予交房,其中就有燃气初装费用。”业主林小姐向记者表示,一些业主对燃气初装费的概念比较模糊,并不知道该不该交。为了尽早交房,迫于无奈,林小姐与多数业主都缴纳了相应费用。

  林小姐向记者出示了晋兴御园的预交费用通知书,该通知单上明确显示产权登记费、抵押登记费等多项费用,令业主不能接受的便是每户3000元的燃气管道建设费。

  记者了解到,通知单上所示的“燃气管道建设费”实际上就是“燃气初装费”。一个业主表示,“其实很多业主并不清楚燃气初装费是不是合理收费,于是糊里糊涂都交了。”

  但是在交房之后,多数业主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燃气初装费早于几年之前就已经有明文规定要求取消,开发商再次收取这项费用实在不合理,于是纷纷要求退还这笔钱。

  “我一开始就知道这笔钱不用交,但是没有缴纳费用就不能交房,拖到最后,还是无奈地交了。”业主吴先生表示。“钱虽然不多,但是属于自己的就应该要回来。”林小姐认为。

  开发商:

  只是代收,不是私自收取

  对于业主反映的现象,开发商又是怎么回应的?记者赶到现场时,开发商正与几位业主进行沟通。

  开发商福建晋兴集团的相关负责人洪女士表示,开发商确实已经向交房业主收取了燃气初装费,但是她并不清楚相关部门是否有出台相关的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领导进行处理,并将于1月21日给出相应的回复。项目另一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只是代收燃气初装费,随后再交到燃气公司,并不是私自收取燃气初装费。

  那么,在过了数天之后,开发商又是怎么处理的呢?21日,记者再次联系晋兴御园的负责人洪女士,她表示,对于处理结果开发商已经回复了业主代表吴先生,具体问题可联系业主代表。

  记者随后与吴先生取得联系,他表示,开发商已经答应退款,将在年后办理产权的时候退还。

  1月23日,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已收到开发商退还的3000元燃气初装费。

  律师:

  燃气初装费不该交

  针对燃气初装费业主该不该交这一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林克震律师。

  林律师介绍,其实早在多年以前,国务院等部门为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就曾发布过多项通知,如《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的通知》,其中在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条文中,就有“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这一说明。

  而在《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闽价房[2007]413号)中,也明确规定“住房开发建设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对属购买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

  因此,林律师认为,开发商对房屋的配套费用不能重复收取,如已收取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退还。

  记者随后采访了晋江市发改局物检所,该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根据相关条例,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燃气管道初装费不该交。在接到市民投诉之后,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应对,在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展开沟通。对于其他小区的类似问题,物检所也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业内看法:

  依规定办事行业才能更加规范

  燃气初装费到底该不该交,相关的规定已经有了详细的说明。但是,为什么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些开发商仍然向业主代收燃气初装费?这种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业内人士认为,首先是一些购房者对于燃气初装费要不要缴纳认识不深,对一些相关规定并不熟悉,认为存在就是合理,没有对这一问题提前了解,这也导致一些业主稀里糊涂就交房的现象出现,在交房后又来向开发商索回相关的费用,吃力不讨好。另一个则是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并未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收取费用,使业主的权益受到损害。

  业内人士建议,业主在交房之前应该了解相应的规定,最好是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或者在交房时带上对这方面较为熟悉的朋友,在发现问题后应该与开发商积极沟通,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而开发商也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

  “依规定办事,既可以保障业主的权益,也可以维护开发商的口碑,最重要的是,能促使房地产行业更加规范。”一位房地产从业人士表示,但是行业要想真正规范,还需更多的时间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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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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