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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欲赠评论员豪车遭拒 专家称不算新闻贿赂
若收车是否算受贿?
文章先发表不算新闻贿赂
>>追问
对于陈光标的行为,有网友质疑他和吕某之间存在利益交易,有“新闻贿赂”的嫌疑。
对此,东北财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韩模永说,从新闻伦理角度,陈光标如果赠车成功并不构成“新闻贿赂”。因为在赠车之前,该评论文章已经发表。陈光标作为一个读者,想通过个人赠予表示赞赏,无可厚非。如果这种赠予发生在发表之前,且与发表构成明确的因果关系,才违反了新闻伦理。
标签:陈光标|赠车|人民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李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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