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庆莲寺排洪沟水体综合治理攻坚,近日,池店镇治水办联合镇执法中队、池店高速收费站,针对庆莲寺排洪沟上游高速收费站旁违章搭建、畜禽养殖等河湖“四乱”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行动现场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16人,垃圾转运车1辆,清理违章搭建、畜禽养殖面积约230平方米,有效打击了河道“四乱”现象。
下一步,池店镇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日常河道巡查,针对河道“四乱”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