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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问答】买卖二手房违约金如何约定?

  

  市民:我准备要签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其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我对违约金并不是很清楚,请问,违约金该如何约定?

  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违约金的数额完全可由买卖双方依据自身意愿协商确定。在许多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格式条款里,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但这并非固定标准。

  从法律角度看,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手段,旨在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而非惩罚性赔偿。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法院一般会认定违约金约定过高,从而进行适当调低;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同违约情形对应的违约金责任也有所不同。比如,若一方只是轻微违约,未导致合同解除,此时违约金可能会参照合同中类似 “滞纳金”的条款来确定;而当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才会涉及按合同约定的较高比例违约金进行赔偿。

  在此提醒,二手房交易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应充分考量各种因素,结合实际情况,使违约金条款既能保障自身权益,又具备合理性与可操作性,避免因约定不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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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妮苏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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