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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中央省市媒体热话自贸区昆明片区生态环境、法律服务金融制度创新

www.ijjnews.com来源:昆明经开区2021-09-26 17:37我来说两句
  

8月27日,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举行“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邀请了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1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参加,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了自贸区昆明片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

其中,新浪网对此次新闻发布会进行了线上全程直播,累计直播观看量达“32万+”。

下面请看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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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

对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


 

27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以下简称“昆明片区”)举行“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昆明片区相关改革创新案例进行介绍。

据了解,一年来,昆明片区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把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责任压实落细。“2020年昆明片区9项基本条件、28个指标全部通过国家线,其中,人均工业增加值高出国家线31.2%,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国家线分别下降95%、70%。”昆明片区制度创新部副部长董佳介绍,昆明片区先后投入21亿元,累计完成55个重点项目环保类基础设施配套,扶持了一批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能源等骨干企业成长壮大;在招商引资中,始终树立滇池流域生态环保红线,严控准入门槛,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

与此同时,昆明片区环境分局通过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指导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在实际工作中直面历史遗留问题,广泛运用法治思维,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集成化整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截至目前,今年昆明片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共计检查辖区企业1000余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7件,罚款总金额764.61万元,无行政复议。

云报客户端

打造生态工业园区、移动公证平台……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发布3个制度创新案

8月27日,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举行“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创新部副部长董佳发布了3个制度创新案例。

案例一:打造生态工业园区示范样本 提升昆明片区绿色动能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城融合的助推、园区经济结构稳定和抵御市场风险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园区招商、高质量发展擦亮了“金字招牌”。

昆明片区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融入自贸建设全领域、全过程,着力打造产业共生、资源循环、自然和谐、环境优美、绿色低碳的工业园区。先后投入21亿元,累计完成55个重点项目环保类基础设施配套。扶持一批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能源等骨干企业成长壮大,大幅提升区域经济“绿色动能”。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企业环保数据库,智慧城市智能中心“城市环境监测应急模块”与“环保信息系统”常态运行,实现了大气指标自动监测、工厂排污检查24小时在线、“散乱污”小作坊整治动态跟踪、“双随机一公开”网格管理、重点污染源远程预警等新功能,探索形成了环境无感监察全覆盖。

经过多年努力,2020年园区9项基本条件、28个指标全部通过国家线,其中,人均工业增加值高出国家线31.2%,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国家线分别下降95%、70%。12月24日经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审核批复,成为云南省首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020年全区规上装备制造业产值157.4亿元、增长31.3%;光电子信息工业总产值实现倍增。滇池东岸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总治理面积10.53平方千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8%,建成省级绿色学校5家,市级绿色学校11家、绿色社区2家、环境教育基地3家。实现了“绿道穿城、出门见绿”。

案例二: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新模式

昆明片区环境分局通过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指导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在实际工作中,直面历史遗留问题,广泛运用法治思维,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集成化整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着力打造生态环境监察执法自贸铁军。

通过坚持四分法,创新“1+X”模式;严格内部考核,复盘高频问题;投诉“最多查一次”,回访核查落实处;实行治污排查“多图合一”,应急物资2×2保障;建立闭环保障机制,确保执法结果公证严肃。截至目前,今年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共计检查辖区企业1000余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7件,罚款总金额764.61万元。无行政复议。

同时,信访投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受理12369、12345、电话投诉以及其他各级转办生态环保问题类投诉件450件,并全部按时限及时办理和回复,办结率100%。

案例三:移动公证平台“聚方便” 赋能公共法律服务新体验

“过去公证上门办,现在公证在线办”。昆明片区明信公证处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要求,自主创新服务模式,于2018年11月上线了全国首个“移动公证”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聚方便”。该平台利用移动网络、远程视频、CA签字等技术对传统公证业务实施流程再造,通过线上接件、无纸传输、远程面签、电子证书等环节,实现了近50个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若当事人选择线下邮寄公证书,则可实现“一次都不跑”。该模式大大缩短了公证时间,让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以当事人为中心”安全、高效、便民的新体验。

移动公证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至今,平台入驻公证处达13家,服务范围拓展至全省,累积服务包括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当事人超过11万人次;提供线上面签“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突破1万人次,办理“一次都不跑”公证事项超过3000件,为当事人办理学历、证照跨省通办乃至跨境办理提供了便捷渠道。

实现了当事人原地办证。全面突出当事人视角,大部分高频公证业务均可在线上自助完成。在实践中,一位远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聚方便平台不到3小时即完成了线上办理,第三天就收到了邮寄的公证书,切身感受到了来自昆明片区的“公证速度”和“服务温度”。

提升了公证行业整体效率。面对公正市场的需求变化,公证员用手机受理外出工单逐渐成为常态,物理空间不再是公证员的履职阻碍;“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等数字认证加密技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信息安全;费用与工单关联,电子发票实时推送,无需二次整理,错误率少,整体公证效率大幅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为落实开门办自贸理念,营造先行先试氛围,昆明片区已在同名官网和“自贸昆明”官方微信号上开通了自贸建言献策申报窗口,面向社会征求案例线索、意见建议,创新线索经管委会采纳的奖励2千元、创新线索落地实施并形成创新案例的,可获2万-10万元不等奖励。

云南广播电视台交通之声

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持续提升区域经济“绿色动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8月27日,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两周年之际,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召开“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启动碳资源储备工作,推动区域碳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和交易平台建设,提升区域经济“绿色动能”。同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标准法律市场体系。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辉介绍,目前在推动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工作上取得突破性成效。今年4月14日,昆明片区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功为平台注册用户开出全国首张“绿色用电凭证”,该举措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通过培训、帮扶,引导企业响应环境保护,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下一步,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启动碳资源储备工作,对碳资源企业进行摸排,逐渐将风电、水电、光伏等项目纳入碳资源储备工作,为下一步平台搭建提供基础支撑。同时,以昆明片区为试点,推动区域碳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和交易平台建设,借鉴碳排放权交易国家试点城市建设经验,积极引导云南碳资源企业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中心进行登记注册。另外,研究探索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逐步推进碳金融创新和碳市场建设的互利共赢。

发布会上,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制度创新部副部长杨瑛就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暂时调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等7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在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教育行业方面,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技师学院筹设审批的事项全面取消,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会计行业方面,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面取消,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已经将审批改为备案;银行业务方面,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部分业务范围审批、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由审批改为备案。

同时,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入昆明中院自贸区法庭、昆明市检察院自贸区检察室,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制定自贸区昆明片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还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法律市场体系。

会上,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制度创新部副部长董佳发布了三个制度创新案例。

案例一:打造生态工业园区示范样本 提升昆明片区绿色动能

主要做法: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融入自贸建设全领域、全过程,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把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责任压实落细;先后投入21亿元,累计完成55个重点项目环保类基础设施配套,扶持一批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能源等骨干企业,大幅提升区域经济“绿色动能”,在招商引资中,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企业环保数据库,探索形成环境无感监察全覆盖;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倒逼企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园林绿化、绿色建设等细胞工程,持续加大生态恢复力度,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实践效果:2020年12月24日,经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审核批复,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入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3条入滇河道整治初战告捷,全区空气质量稳居国家二级标准,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中水再生利用升级改造,再生水管网分布达150余公里,实现产业提速与绿色扩容双增长。

案例二: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新模式

主要做法: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指导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集成化整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投诉件“最多查一次、包案到个人”处理原则,落实“三级审查”,中队负责投诉件归档,大队每月随机抽查,以回访群众满意为结案标准。建立治污排查“多图合一”机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到“精准防控”;建立闭环保障机制,确保执法结果公证严肃。

实践效果:认真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的调查推进和整改落实,共完成牵头主办转办件13个,配合协办转办件2个。截至目前,今年昆明片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共计检查辖区企业1000余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7件,罚款总金额764.61万元,无行政复议。受理12369、12345、电话投诉以及其他各级转办生态环保问题类投诉件450件,并全部按时限及时办理和回复,办结率100%。

案例三:移动公证平台“聚方便” 赋能公共法律服务新体验

主要做法: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明信公证处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要求,自主创新服务模式,于2018年11月上线了全国首个“移动公证”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聚方便”。该平台利用移动网络、远程视频、CA签字等技术对传统公证业务实施流程再造,通过线上接件、无纸传输、远程面签、电子证书等环节,实现了近50个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若当事人选择线下邮寄公证书,则可实现“一次都不跑”。

实践效果:该平台上线运行至今,入驻公证处达13家,服务范围拓展至全省,累积服务包括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当事人超过11万人次,提供线上面签“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突破1万人次,办理“一次都不跑”公证事项超过3000件,为当事人办理学历、证照跨省通办乃至跨境办理提供了便捷渠道。实现了当事人原地办证,全面突出当事人视角,大部分高频公证业务均可在线上自助完成,提升了公证行业整体效率。

新浪云南

自贸区昆明片区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一票否决


 

8月27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以下简称“昆明片区”)举行“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3个制度创新案例,并对昆明片区相关改革创新案例进行介绍。

今年4月14日,辖区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功为平台注册用户开出全国首张“绿色用电凭证”。该举措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出口产品获取国际碳足迹认证提供了关键支持,为提高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昆明片区制度创新部副部长董佳介绍,昆明片区先后投入21亿元,累计完成55个重点项目环保类基础设施配套,扶持了一批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能源等骨干企业成长壮大;在招商引资中,始终树立滇池流域生态环保红线,严控准入门槛,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全区规上装备制造业产值157.4亿元、增长31.3%;光电子信息工业总产值实现倍增。滇池东岸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总治理面积10.53平方千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8%,建成省级绿色学校5家,市级绿色学校11家、绿色社区2家、环境教育基地3家。实现了“绿道穿城、出门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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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

8月27日,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两周年之际,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召开“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昆明片区相关改革创新案例进行介绍。

招商引资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
据了解,昆明片区在招商引资中,始终树立滇池流域生态环保红线,严控准入门槛,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鼓励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提升、清洁产能改造、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做好“产业留白”“生态增绿”。先后投入21亿元,累计完成55个重点项目环保类基础设施配套;2020年园区9项基本条件、28个指标全部通过国家线,其中,人均工业增加值高出国家线31.2%,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国家线分别下降95%、70%。
去年12月24日经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审核批复,入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南第二、云南首家);全区空气质量稳居国家二级标准,年均优良率保持98%以上;2020年全区规上装备制造业产值157.4亿元、增长31.3%;光电子信息工业总产值实现倍增。滇池东岸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总治理面积10.53平方千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8%,建成省级绿色学校5家,市级绿色学校11家、绿色社区2家、环境教育基地3家。
在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工作上,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为核心,加快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到2021年8月,储备一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挖掘潜在碳交易项目、建立可行的储备制度,初步形成具有自贸区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体系,积极发挥自贸区地缘优势,与东盟国家开展低碳经济交流,助力云南省成为“绿色一带一路”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4日,片区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功为平台注册用户开出全国首张“绿色用电凭证”。该举措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出口产品获取国际碳足迹认证提供了关键支持,为提高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过培训、帮扶,引导企业响应环境保护,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通过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拆除2台燃煤蒸汽锅炉,2017年新建了2台20t/h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负压燃烧工艺,锅炉废气污染物颗粒物直排、SO2直排、NOx、为满足环保要求,燃烧器选用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器通过分段燃烧或者烟气循环等技术,减少NOx生成,降低30-40%的NOx浓度。清洁能源锅炉的使用从根本上解决燃煤污染及能耗高的问题。
暂时调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等7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拍卖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7部法律的有关规定。相关调整在三年内试行,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方式推进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算。
教育行业方面
在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1号)、《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文件中,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技师学院筹设审批的事项全面取消,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
会计行业方面
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会计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面取消,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已经将审批改为备案。
银行业务方面
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管理与服务指引(试行)》、《昆明市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补助实施细则》中,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部分业务范围审批、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由审批改为备案。

无线昆明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调整7部法律法规……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改革创新又有新举

8月27日上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就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工作与暂时调整7部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工作
推动区域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今年4月,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正式印发了《云南自贸区试验区昆明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工作方案》,并启动编制碳排放工作方案,开展企业核查相关工作。通过前期的基础工作,在推动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工作上,取得一些突破性成效:
● 2021年4月14日,片区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功为平台注册用户开出全国首张“绿色用电凭证”。该举措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出口产品获取国际碳足迹认证提供了关键支持,为提高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 通过培训、帮扶,引导企业响应环境保护,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通过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拆除2台燃煤蒸汽锅炉,2017年新建了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克降低30-40%的NOx(氮氧化物)浓度。清洁能源锅炉的使用从根本上解决燃煤污染及能耗高的问题。
为提升片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水平能力,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制度创新部组队赴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建设、“双碳经济”培育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为优化营商环境
调整7部相关法律法规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拍卖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7部法律的有关规定。相关调整在三年内试行,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方式推进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算。
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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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方面: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1号)、《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文件中,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技师学院筹设审批的事项全面取消,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
会计行业方面: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会计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面取消,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已经将审批改为备案。
银行业务方面: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管理与服务指引(试行)》、《昆明市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补助实施细则》中,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部分业务范围审批、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由审批改为备案。
为了落实好此次暂时调整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工作,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及时总结反馈。同时触类旁通,守正创新,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无线昆明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发布一批创新案

8月27日上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了一批创新案例。

案例一
打造生态工业园区示范样本
提升昆明片区绿色动能 
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在工业经济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实现产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新时代国家生态环境战略的本质要求,是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园区,实现经济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城融合的助推、园区经济结构稳定和抵御市场风险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园区招商、高质量发展擦亮了“金字招牌”。
1、主要做法 
◆ 务实创新,聚焦循环经济。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融入自贸建设全领域、全过程,着力打造产业共生、资源循环、自然和谐、环境优美、绿色低碳的工业园区。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把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责任压实落细,云内动力、锡业锡材等片区企业获评全国绿色工厂称号。严格执行高污燃料禁燃令,建成一批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循环经济示范功能有效发挥。
◆ 强化基建,坚持绿色转型。先后投入21亿元,累计完成55个重点项目环保类基础设施配套。扶持一批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能源等骨干企业成长壮大,大幅提升区域经济“绿色动能”。在招商引资中,始终树立滇池流域生态环保红线,严控准入门槛,对耗能类、污染类项目坚持“一票否决”,鼓励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提升、清洁产能改造、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做好“产业留白”“生态增绿”。
◆ 数据赋能,创新无感监察。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企业环保数据库,智慧城市智能中心“城市环境监测应急模块”与“环保信息系统”常态运行,实现了大气指标自动监测、工厂排污检查24小时在线、“散乱污”小作坊整治动态跟踪、“双随机一公开”网格管理、重点污染源远程预警等新功能,探索形成了环境无感监察全覆盖。
◆ 刀刃向内,坚持真督实查。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倒逼企业达标排放,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专项督察成果。成立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实现环境监管常态化。大力推进园林绿化、绿色建设等细胞工程。持续加大生态恢复力度,开展宁静小区、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创建活动,组织环保宣传文艺演出、主题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2、实践效果 
◆ 国家园区成功获批。经过多年努力,2020年园区9项基本条件、28个指标全部通过国家线,其中,人均工业增加值高出国家线31.2%,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国家线分别下降95%、70%。12月24日经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审核批复,入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南第二、云南首家)。    
◆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落实完善河长制,3条入滇河道整治初战告捷,洛龙河水质稳定在Ⅱ类、宝象河、马料河全部升至Ⅲ类,白鹭、野鸭等珍稀水禽重新栖息河畔。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落实大气减排目标,抓实扬尘联防联控,全区空气质量稳居国家二级标准,年均优良率保持98%以上,为“昆明蓝”做出贡献。
◆ 循环经济初步形成。2座污水处理厂(普照和倪家营)完成中水再生利用升级改造,再生水管网分布达150余公里。云内动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链基本建成,废砂再生项目每年可减排废砂15000吨、废屑回熔项目每年减少铁屑2300吨,整机包装铁架循环利用项目每年可节约木材5664立方米。
◆ 产业提速与绿色扩容双增长。2020年全区规上装备制造业产值157.4亿元、增长31.3%;光电子信息工业总产值实现倍增。滇池东岸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总治理面积10.53平方千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8%,建成省级绿色学校5家,市级绿色学校11家、绿色社区2家、环境教育基地3家。实现了“绿道穿城、出门见绿”。
案例二
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新模式 
新“环保法”实施、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回头看”工作对环境监察执法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昆明片区环境分局通过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指导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在实际工作中,直面历史遗留问题,广泛运用法治思维,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集成化整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着力打造生态环境监察执法自贸铁军。
1、主要措施和做法 
▲ 坚持四分法,创新“1+X”模式。四分法即制定“月度工作提示单”,按照“常规、专项、临时、机动”分4类明确任务,适时动态增补,确保监管无遗漏。1+X即以某一个案或投诉件为重点工作,配套整体行业或区域专项整治方案,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作为重点工作方案,配套沥青行业整治、工业园区整治、夜间施工整治、混凝土搅拌行业整治等专项整治方案,避免类似问题在同一行业重复出现。
▲ 严格内部考核,复盘高频问题。主动邀请部门改非领导成立督查组,对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投诉件查处情况、行政处罚卷宗水平、工作台账资料归档等方面监督考核,实现工作的持续改进。请法律顾问每年对案卷审查高频问题总结复盘,对各类案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改进提升意见,大队针对反馈问题意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避免问题反复改、改反复。
▲ 投诉“最多查一次”,回访核查落实处。建立投诉件“最多查一次、包案到个人”处理原则,确保一查到底、一人包干、一步到位,避免“改反复、反复改”重复执法;落实“三级审查”,中队负责投诉件归档,大队每月随机抽查,以回访群众满意为结案标准。分局组织随机现场核查,确保投诉问题整改到位。
▲ 实行治污排查“多图合一”,应急物资2×2保障。建立治污排查“多图合一”机制,暨园区企业分布图、雨污水管网排口图、环保管理人表、企业联系人表“多图合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精准防控”。建立应急物资“2X2”保障机制,即在供应方面与两家企业建立供货关系,定期核查供应底数;在储备方面在抓好分局储备常规应急物资的同时,指定企业储备专业应急物资,第一时间实现应急物资调配。
▲ 建立闭环保障机制,确保执法结果公证严肃。在监测保障上,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执法监测服务,确保数据专业可信;在审核保障上,聘请专业律师对执法卷宗开展案件质量和执法人员“双审核”;在评估保障上,对已建成项目实际投资额与备案金额不一致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违法企业开展资产评估,避免漏罚少罚;在执行保障上,不配合执行环保处罚的企业,委托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实践效果 
▲ 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做实落深。认真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的调查推进和整改落实,共完成牵头主办转办件13个,配合协办转办件2个。
▲ 各类环境违法得到有效查处。截至目前,今年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共计检查辖区企业1000余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7件,罚款总金额764.61万元。无行政复议。
▲ 信访投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受理12369、12345、电话投诉以及其他各级转办生态环保问题类投诉件450件,并全部按时限及时办理和回复,办结率100%。 
案例三
移动公证平台“聚方便”
赋能公共法律服务新体验 
“过去公证上门办,现在公证在线办”。昆明片区明信公证处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要求,自主创新服务模式,于2018年11月上线了全国首个“移动公证”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聚方便”。该平台利用移动网络、远程视频、CA签字等技术对传统公证业务实施流程再造,通过线上接件、无纸传输、远程面签、电子证书等环节,实现了近50个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若当事人选择线下邮寄公证书,则可实现“一次都不跑”。该模式大大缩短了公证时间,让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以当事人为中心”安全、高效、便民的新体验。
1、主要措施和做法 
★ 远程办证。通过在线咨询、在线申办及智能预约办证功能,实现近百个公证事项“在线咨询、在线预约”;全部进度、票据“实时查询、实时下载”;尤其在疫情期间,通过远程线上服务,连接异地、境外、限制区域等特殊环境,为不能见面、不宜面签的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解决了当事人、相关机构的痛点难点。
★ 飞柜办证。针对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的实际问题,“聚方便”平台专门研发了边疆少数民族业务场景,公证员通过手机端“飞柜”模块,即可完成人脸识别、身份比对、信息录入、资料采集、电子签名等业务。通俗地讲,就是把司法文书卷柜搬到了手机上,公证员可实现“移动巡回”办证,服务半径与办理效率大大提升。聚方便接入12348法律服务咨询平台,群众动动手指就能实现“找律师”“调解纠纷”便民功能,助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 预约办证。当事人不能在工作时间正常申办的,平台可提供节假日预约、工作日错峰服务;无法现场办理的,平台可通过远程、“飞柜”等功能在线办理,解决公证在不同语言、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进度的签署难题;对海外办公、出国留学、出境旅游、疫情隔离中急需快捷公证的,可通过AI客服咨询立即发起公证申请。
2、实践效果 
★ 平台应用实践成效突出。上线运行至今,平台入驻公证处达13家,服务范围拓展至全省,累积服务包括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当事人超过11万人次;提供线上面签“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突破1万人次,办理“一次都不跑”公证事项超过3000件,为当事人办理学历、证照跨省通办乃至跨境办理提供了便捷渠道。
★ 实现了当事人原地办证。全面突出当事人视角,大部分高频公证业务均可在线上自助完成。在实践中,一位远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聚方便平台不到3小时即完成了线上办理,第三天就收到了邮寄的公证书,切身感受到了来自昆明片区的“公证速度”和“服务温度”。
★ 提升公证行业整体效率。面对公正市场的需求变化,公证员用手机受理外出工单逐渐成为常态,物理空间不再是公证员的履职阻碍;“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等数字认证加密技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信息安全;费用与工单关联,电子发票实时推送,无需二次整理,错误率少,整体公证效率大幅提升。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为落实开门办自贸理念,营造先行先试氛围,已在同名官网和“自贸昆明”官方微信号上开通了自贸建言献策申报窗口,面向社会征求案例线索、意见建议,创新线索经管委会采纳的奖励2千元、创新线索落地实施并形成创新案例的,可获2万-10万元奖励。

都市时报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 提供线索形成创新案例最高可获10万元奖

8月27日上午,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在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举行,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昆明片区已在同名官网和“自贸昆明”官方微信号上开通了自贸建言献策申报窗口,面向社会征求案例线索、意见建议,创新线索经管委会采纳的奖励2千元、创新线索落地实施并形成创新案例的,可获2万-10万不等奖励。

生态环境

“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工作取突破性成效

今年4月,《云南自贸区试验区昆明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同时,基于和省环科院的研讨交流,根据昆明片区工作开展实际,开始启动编制碳排放工作方案,开展企业核查相关工作。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辉介绍,通过前期的基础工作,在推动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工作上,已经取得一些突破性成效。

首先,2021年4月14日,片区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功为平台注册用户开出全国首张“绿色用电凭证”。该举措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出口产品获取国际碳足迹认证提供了关键支持,为提高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次通过培训、帮扶,引导企业响应环境保护,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通过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拆除2台燃煤蒸汽锅炉,2017年新建了2台20t/h天然气蒸汽锅炉,清洁能源锅炉的使用从根本上解决燃煤污染及能耗高的问题。

案例发布: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新模式

昆明片区环境分局通过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指导监察执法精细化管控,在实际工作中,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集成化整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主要措施和做法包括,坚持四分法,创新“1+X”模式。四分法即制定“月度工作提示单”,按照“常规、专项、临时、机动”分4类明确任务,适时动态增补,确保监管无遗漏。1+X即以某一个案或投诉件为重点工作,配套整体行业或区域专项整治方案。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作为重点工作方案,配套沥青行业整治、工业园区整治、夜间施工整治、混凝土搅拌行业整治等专项整治方案,避免类似问题在同一行业重复出现。

实施投诉“最多查一次”,回访核查落实处。实行治污排查“多图合一”,应急物资2×2保障,即在供应方面与两家企业建立供货关系,定期核查供应底数;在储备方面在抓好分局储备常规应急物资的同时,指定企业储备专业应急物资,第一时间实现应急物资调配,建立闭环保障机制,确保执法结果公证严肃。

截至目前,今年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共计检查辖区企业1000余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87件,罚款总金额764.61万元。无行政复议。

受理12369、12345、电话投诉以及其他各级转办生态环保问题类投诉件450件,并全部按时限及时办理和回复,办结率100%。

法律服务

授权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等7部法律

在法律服务创新方面,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制度创新部副部长杨瑛介绍,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拍卖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7部法律的有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杨瑛介绍,在教育行业方面,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1号)、《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文件中,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技师学院筹设审批的事项全面取消,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

在会计行业方面,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会计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面取消,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已经将审批改为备案。

在银行业务方面,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所在区域内《云南省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管理与服务指引(试行)》、《昆明市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补助实施细则》中,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部分业务范围审批、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由审批改为备案。

案例发布:移动公证平台“聚方便” 赋能公共法律服务新体验

“过去公证上门办,现在公证在线办”。昆明片区明信公证处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要求,自主创新服务模式,于2018年11月上线了全国首个“移动公证”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聚方便”。

该平台利用移动网络、远程视频、CA签字等技术对传统公证业务实施流程再造,通过线上接件、无纸传输、远程面签、电子证书等环节,实现了近50个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若当事人选择线下邮寄公证书,则可实现“一次都不跑”。该模式大大缩短了公证时间,让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以当事人为中心”安全、高效、便民的新体验。

该平台上线运行至今,平台入驻公证处达13家,服务范围拓展至全省,累积服务包括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当事人超过11万人次;提供线上面签“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突破1万人次,办理“一次都不跑”公证事项超过3000件,为当事人办理学历、证照跨省通办乃至跨境办理提供了便捷渠道。

实现了当事人原地办证。全面突出当事人视角,大部分高频公证业务均可在线上自助完成。在实践中,一位远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聚方便平台不到3小时即完成了线上办理,第三天就收到了邮寄的公证书。

面对公正市场的需求变化,公证员用手机受理外出工单逐渐成为常态,物理空间不再是公证员的履职阻碍;“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等数字认证加密技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信息安全;费用与工单关联,电子发票实时推送,无需二次整理,错误率少,整体公证效率大幅提升。 

昆明信息港

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探索建立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

8月27日,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以下简称“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两周年之际,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召开“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透露,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建立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目前仍在探索研究阶段。

据介绍,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以市场手段,对企业的碳排放额度进行调配。作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的建立是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

自2011年以来,国家在北京、上海、重庆、湖北等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基于对省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学习总结,结合自身实际,于今年4月正式印发了《云南自贸区试验区昆明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工作方案》。同时,根据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开展实际,开始启动编制碳排放工作方案,开展企业核查相关工作。

在推动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工作期间,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功为平台注册用户开出全国首张“绿色用电凭证”。该举措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出口产品获取国际碳足迹认证提供了关键支持,为提高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局长王辉介绍,下一步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启动碳资源储备工作,结合实际,计划以1万吨/标煤为标准,对辖区钢铁、水泥、化工、冶金、建材、制药、纺织等十六个行业开展碳资源企业摸排工作。并且,未来纳入碳市场的门槛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会有更多的企业纳入到碳市场的管理范围。

此外,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还将积极研究探索优惠政策,组织企业进行政策解读、碳交易原理流程,碳市场制度、配额划分、交易方式等培训,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探索走出符合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现实条件的碳储备、碳中和、碳交易的新路子。

掌上春城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发布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案

8月27日上午,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挂牌两周年之际,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召开“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制度创新专题新闻发布会,对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在生态环境领域和法律服务方面的建设成效、制度创新案例进行新闻发布。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建设新思路

在推动片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工作方面,今年4月14日,辖区企业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功为平台注册用户开出全国首张“绿色用电凭证”。该举措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出口产品获取国际碳足迹认证提供了关键支持,为提高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外,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通过培训、帮扶,引导企业响应环境保护,参与节能减排工作。辖区内的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通过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拆除2台燃煤蒸汽锅炉,新建了2台20t/h天然气蒸汽锅炉,减少NOx生成,降低30-40%的NOx浓度,清洁能源锅炉的使用从根本上解决燃煤污染及能耗高的问题。

下一步,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摸清底数,启动碳资源储备工作,对辖区不局限于国家目前规定的“八大行业”,将1万吨/标煤企业纳入碳核查排控企业,开展碳资源企业摸排工作;同时,逐渐将风电、水电、光伏等项目纳入碳资源储备工作,为下一步平台搭建提供基础支撑。并寻求同先进地区合作,推动区域碳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和交易平台建设。

深化“放管服” 多个行业将终止审批方式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拍卖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7部法律的有关规定。

教育行业方面,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对辖区内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民办技师学院筹设审批的事项全面取消,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

会计行业方面,将对辖区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面取消,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已经将审批改为备案。此外,银行业务方面,辖区内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部分业务范围审批、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由审批改为备案。

为落实好此次暂时调整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工作,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重要领域法治之基,以良法善治保障园区建设新模式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云报客户端 云南广播电视台交通之声 开屏新闻 无线昆明 都市时报 昆明信息港 掌上春城

责编:高菁徽
编审:王致捷
终审: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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