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疫情防控权威发布 >>正文

速看!泉州28处封控区详情!

www.ijjnews.com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泉媒体  2022-03-16 00:16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2022年2号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等中心城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一)丰泽街道东美社区北至妙云街、西至刺桐南路、南至泉秀街、东至坪山路和东霞街(河岸)的区域丰泽小区
(二)以下病例所在楼栋划为封控区:
1.鲤城区北门清秀园、金明宾馆及停车场宿舍、庄府巷濠沟墘1#;
2.丰泽区的东涂社区410号、兴淮花园2幢、丰盛假日城堡11幢、东霞街66号、世纪巨星1栋、亿霖佳苑B栋2期、泉秀花园东区13栋、阳光曼哈顿D栋、建辉楼、沉州花园小区1栋、西苑工业区6号楼、恒祥大厦、津淮街中骏广场2栋、泉秀沉洲惠民公寓、毓才花苑B栋、美仙山二期20栋、庄任社区毓秀路13号、华大育成基地宿舍楼A、北峰万科城1期8号楼;
3.洛江区的万安街道中源领地107号满意食杂店、万安街道塘西社区恒大翡翠华庭5号楼一单元、万安街道汉唐商城D栋、双阳街道阳江小区2号楼、双阳街道祥光花苑3期1号楼;
4.泉州开发区的德泰路锦绣江南7栋。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将鲤城区鲤中街道、开元街道、临江街道、海滨街道和丰泽区丰泽街道、城东街道、北峰街道、华大街道、东湖街道、泉秀街道、清源街道划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管控区域。

三、防范区
将鲤城区江南街道、浮桥街道、常泰街道、金龙街道和丰泽区东海街道,以及洛江区、泉州开发区划为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泉州市丰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3日

(一)封控区

  1.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可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解除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二)管控区

  1.划分标准: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2.解除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控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三)防范区

  1.划分标准:县(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2.解除标准:县(区)内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解控。

来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点击查看封控区地图

标签:疫情防控|通告|提醒|封控区
稿源: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泉媒体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