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福建省以2021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发布了《2021年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提出要以习近平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新要求,持续创新融合,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努力打造“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八闽幸福河,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总河湖长令强调
01 统筹协同、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河湖治理成效
02 注重创新、精细监管,持续提升河湖保护能力
03 强化运转、精心建制,持续提升河湖长治水平
NO.1
统筹协同、精准施策
持续提升河湖治理成效
推动三大治理攻坚战
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打造全流域生态治理样板
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整治,着力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开展四大巩固提升工程
水电站生态改造巩固提升工程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饮水安全整治巩固提升工程
河湖“清四乱”整治巩固提升工程
深化五大协同治理行动
工业污染治理行动
船舶污染治理行动
入河排污口治理行动
小流域生态治理行动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行动
NO.2
注重创新、精细监管
持续提升河湖保护能力
强化水资源管理
加强流域环境保护
01 完善水质监测网络
02 动态更新完善“一河(湖)一档一策”
03 强化河道日常巡查
04 打击破坏行为
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01加强湿地及无人岛修复
02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恢复
0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
NO.3
强化运转、精心建制
持续提升河湖长治水平
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完善流域协同机制
01加强司法协作
02加强上下游联动
03实施流域精细化管控
04推行流域生态补偿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总河湖长令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跟踪调度
严格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