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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斩断小区违法建设链条

www.ijjnews.com来源:晋江新闻网2015-01-23 10:05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小区里的违法建筑,我们称之为“新违建”。它像城市毒瘤一样,如果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就有可能拖住城市建设后腿。在晋江注重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新违建”不容忽视。近日,晋江市人大代表、梅青社区党支部书记庄烜炜提出《关于加强小区“新违建”监管的建议》引发代表们关注。

  代表建议:

  将违建材料挡在小区外

  庄烜炜长期生活在晋江市区,他见证了晋江城市化发展进程。这几年来,随着晋江新建小区特别是安置小区的陆续交房入住,小区内违法搭盖等问题引起他的关注。

  庄烜炜提出的建议指出,第一,对物管企业来说,从居民装修开始,就应该告知业主,哪些是可以建的、哪些是不能建的,对违法建设有劝导、劝阻、报告的义务。因此,小区物管须对进入小区的建筑材料进行登记,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报告违法建设行为,从源头斩断小区违法建设链条,有效劝阻用于违法建设的建材进入小区。

  第二,业主委员会要对物管企业进行监督,对于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有效履行小区违法建设防控职责的物管企业向主管部门反映,建议相关部门给予信用减分、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三,住宅小区违建防控,不仅要靠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还必须从源头着手,发挥基层、社区、物管、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让大家齐抓共管,达到预防和控制的效果,并强化政府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规划、房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参与小区违建治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将小区违建制止在萌芽状态,让违法建设不能成、不受益、得不到好处,在小区内没有生存的空间。

  记者调查:

  部分业主铤而走险

  小区露台和楼顶属于公共部分,任何人不得私占。随着晋江新建小区特别是安置小区陆续交房入住,在利益的驱逐下,有的业主铤而走险,占用露台和楼顶进行违法搭盖行为屡有发生。

  记者调查了解到,晋江目前新建小区和安置小区违法建设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破坏建筑立面,把本不应被封闭的阳台、露台搭建成阳光房;圈占小区公共空间,把公共绿地、露台、天台等占用封闭私用;私自改造建筑内部空间,包括下挖、私敲房屋承重墙和梁、敲窗成门等以拓展室内空间等行为。

  一位行政执法人员分析指出,小区违法建设行为如果没有及时制止,往往会出现跟风攀比效应:一家住户搭建,左邻右舍跟风;一个小区搭建,其他小区跟风。这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开发商卖房时的噱头、物业监管不力、业主想获取面积“利好”的心理等因素在作祟外,有的建筑设计本身存在不足,给业主违建有可乘之机。

  近年来,晋江市法院受理关于小区内占用公共空间的纠纷案件不断攀升。“物业公司对小区内违建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主要原因是,物业不愿与业主发生矛盾,影响自己收取物业费,发现问题后不敢管理,并引起其他业主效仿,继而产生更多的违章法筑。”经办法官指出,依据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小区的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搭建房屋。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_胡志法)

责任编辑:谢秀英 谢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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