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审议批准“两规划”
“生态立市”是晋江近几年来大力实施的重大战略。为切实解决晋江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系统性不足等问题,亟须从城市整体层面对生态建设发展进行规划。对此,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关注和全力支持,及时审议批准了晋江建设生态城市的纲领性文件———《晋江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
《规划》围绕建成国家级生态市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晋江生态现状,提出生态市建设的指标体系、保障体系和技术要求。
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要求,晋江市政府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加强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生态晋江”建设大局,同心协力,全面实施《规划》,努力把晋江打造成为生态产业循环高效、生态环境安全优美、人居环境舒适、宜居宜业宜商的滨海生态城市。
此外,晋江市人大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晋江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2012-2030)》,并要求晋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划》要求,深化和完善沿海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健全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努力把晋江市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基地、滨海生态城市。记者_庄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