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篇
抓农村“三资”监管 促集体经济发展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心问题。晋江市坚持“抓管理与发展并重”的思路,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列入第二、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见行动的重要内容,突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规范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工作重点。特别是在加强农村财务监管方面,通过实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重点抓好资金管理、票据审核、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四个关口,全面推行村级财会电算化核算、网络化监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引导建立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在镇一级成立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从2010年1月份起,达到一定额度的村级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等,全面按照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或供货方。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机制创新,从扶持发展载体、拓宽资源经营、加大财政扶持等方面,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市23个村(社区)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超百万元,其中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高达2050万元。同时,着手开展村集体“三资”和经济合同清查,全面摸清村集体“三资”存量和经济合同管理情况,力求通过界定资产权属,明确产权关系,搞好产权登记,理顺债券债务关系,建立“三资”台账,实现建章立制,依法依规管理。
生产保障篇
强化监管 当好农民的“保护神”

“科技才是开启致富之门的金钥匙”,而被农民群众称为手执“金钥匙”的人们,正是心系“三农”,默默奉献的农技人员。晋江市农业局每年都会联合工商、质监、供销社等相关部门,深入农村,为农民送去放心农资和种养殖技术知识。在今年3月份举办的“放心农资三下乡”活动现场,来自东石镇湖头村的黄老伯说,过去缺乏知识,想买蛋鸡的鸡苗买回来养一阵却发现是肉鸡;原本想养的是母鸡,养大点却发现是公鸡,损失不小啊。正是在农技人员的指导下,他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现在养了鸡、鸭、鱼,养殖规模大了,收入也增加了。
为了当好农民群众的“保护神”,晋江市农业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可没少下功夫。自2005年6月成立以来执法大队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素质”为主线,制定执法大队学习、责任追究等十二项制度,对大队人员根据其专业等特点进行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全面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梳理细化农业行政自由裁量权563项,配套制度9项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海砂、违法捕捞、破坏森林资源及伪劣农业投入品。同时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渔业保险、小型渔船检验发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成立以来,共立案306起,结案306起。
在此基础上,晋江市农业局还以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水平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市民的餐桌安全。整合原畜牧、水产、植保、土肥等实验室资源,率先在全省县级市建设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目前已配置了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仪和气相色谱仪等先进仪器。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除虫菊酯等四大类22种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莱克多靶胺、磺胺类药残留,牛奶抗生素等畜产品药残,氯酶素、孔雀石绿等水产品药残检测全面启动。
队伍建设篇
加强队伍建设
服务发展大局
晋江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林、牧、渔业(以下简称主管产业)发展、农村改革与建设、海洋开发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查、研究、制定主管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有关涉农政策,并组织检查、监督实施。由于“三农”工作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农民,为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行业新风,晋江市农业局着力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以大农业的思维谋划改革,打破农、林、水的传统格局,通过职能梳理、资源整合、机构重组,率先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职能进行整合归并。解决了以往力量分散、资源浪费的问题,把农、林、海洋的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把所有的许可、办证职能归并到法制科;把检测检验职能归并到检测中心。改革后,科室从原来的35个缩减到21个,压缩40%;人员编制从原来的237个缩减到173个,精简27%。股级岗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并根据干部专长,双向选择重新优化配置科室人员。狠抓制度建设,建章立制,形成依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完善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先后出台局机关考勤评议、优胜红旗科室评比和效能告诫等35项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监督长效机制。通过制度机制激励干部,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
晋江市农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凝聚合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开创了晋江市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新特色。近年来,先后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推广先进单位”、“全国平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农经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度农业基点调查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全国县级物价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授予“2007年度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单位”、“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单位”;被中国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评为“2005年全省农办系统工作创新先进单位”;被泉州市委、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授予“2006-2007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被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评为2004-2006年度文明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2004年的第18位上升到2008年的第三位。
■记者 罗丽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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