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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获加计扣除专项奖励330万元
晋江新闻网10月18日讯 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2018年度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奖励名单和金额”,福建佶龙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卓展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泰(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等晋江11家,共获33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奖励。
据了解,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专门针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进行奖励,是福建省配套一系列扶持政策之一。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进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的企业;二是发生研发投入并实际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
开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旨在培育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入选企业将享有包括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研发支持力度、加快研发机构建设、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市场开拓、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扶持。
(记者_柯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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