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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闻网12月12日讯 2013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这是记者日前从晋江市经贸局得到的消息。
据悉,2013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扶持集聚区发展类项目和平台培育发展类项目。其中,集聚区发展类包括租金补助类项目和示范基地类项目。平台培育发展类包括支付企业培育项目、垂直类平台发展项目和产业集群平台项目。
根据规定,租金补贴类项目的扶持标准为:对入驻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和主题楼宇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满一年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泉州地区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物流仓库的电商企业,仓库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垂直类平台发展项目扶持上,对开通独立电子商务平台1年以上,为企业提供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等综合服务的本地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而产业集群平台项目扶持标准则为对年网上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网站,每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申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不足奖励金额的,最高按上年度纳税额给予补助。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晋江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直接向经贸局、财政局申报项目。
记者_张云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