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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北京市购买商品住房。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以下为原文: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中指研究院北京分院研究副总监李益峰认为:
北京市住建委于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北京市购买商品住房。
此次政策在2017年离婚购房信贷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离婚购房资格加以限定,弥补了此前“离婚购房”政策的漏洞,进一步收紧了“离婚购房”的门槛。政策落地执行后,潜在、真实的离婚购房需求或将被强制延至3年后。此次对离婚购房政策的“打补丁、不漏洞”,表明了北京市楼市政策将继续保持从严调控定力,预计后续北京市将继续纵向推进精细化调控,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北京市短期市场热度或将有所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