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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风险温馨提示

www.ijjnews.com 来源:晋江市住建局 2021-06-18 18:16我来说两句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住房租赁企业“跑路”问题,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向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进行温馨提示。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住房租赁企业“跑路”问题,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现向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进行温馨提示:

  一、警惕租赁行业新风险。企业与毛坯房业主签订合同后由业主支付装修款,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装修,一般为三个月或四个月,后企业每月向业主支付固定租金。该模式业主需预付装修款,但企业一旦发生资金断裂,将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

  二、认真确认租金价格。房东和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出租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诱惑,避免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的风险;租客租赁住房时,对应付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选择承租。

  三、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搞“长收短付”可能带来的风险,勿轻信一次性预付大额租(押)金大幅优惠的宣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四、防范“租金贷”风险。承租人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确需使用贷款支付租金的,贷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自愿到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申请贷款,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不将贷款合同嵌入租房合同中。

  五、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签订租房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到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

2021年6月

标签:住房租赁
责任编辑:夏文清夏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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