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消息,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泉政征〔2020〕1号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7日以《关于泉州市丰泽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1195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6.6525公顷。
根据公告信息显示,被征收的2010-01号储备用地,2018-7号储备用地,2018-8号储备用地分别位于北峰、城东,征收面积约249.79亩。
泉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泉政征〔2020〕1号
七、征收土地工作由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和城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八、土地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其在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暂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予以征收补偿,除房屋外的其他地上物按《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征收补偿。特此公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