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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基础上,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5部门共同审核,拟认定100个乡(镇)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00个村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本次公示期截止至2019年12月9日。
福建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候选名单
福建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