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晋江新闻网 > 房产频道 > 新闻资讯 >正文

泉州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上线 提取还商贷统一为报账制

  

  记者获悉,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于2月11日正式上线。

  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主要业务作出如下调整:旧系统已签约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同一笔业务关联多个银行卡(含公积金联名卡)的,新系统上线后委托冲还贷每月报账资金将改为统一划转至主借款人签约银行卡。主借款人未签约的,则划转至第一顺序签约人名下银行卡。请职工及时将资金划转至贷款还款卡,确保按时还款。新系统上线后新签约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每月报账资金也将统一划转至主借款人签约银行卡(职工应提供一类银行卡);因新系统数据迁移,2019年2月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划款日期延至2月25日,请借款人备足还款资金存入贷款还款卡,避免因资金不足影响个人征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账户的,应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卡(建议提供建行、工行、中行、农行的一类卡)作为收款账户;新系统上线后,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含贴息贷款、省外及厦门公积金贷款)业务统一改为报账制方式,即不再转入贷款账号,而转入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卡。职工应提供经贷款银行确认的申请提取还贷前12个月的贷款还款清单,提取金额不超过近12个月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款部分);职工申请公积金(含贴息)贷款时应提供主借款人用于每月还款的一类银行卡(应与组合贷还款卡相同)复印件。以便新系统及时、准确地发起自动扣款,确保职工按时还款和个人征信记录良好;职工调离本省工作,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异地缴存满6个月后,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记者_陈青松)

标签: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陈子汉陈子汉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特别说明: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或来函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房源出售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