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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认筹超可售数量需公开摇号

  
日前,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业界人士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有利于维护晋江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市场乱象,打击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

业界:有利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日前,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将所有可售房源在10日内公开对外销售,公开对外销售前应将全部认筹名单报送该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对于认筹数量超过本次可售房屋数量的,统一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销售。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不得捆绑销售车位且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要求。

  业界人士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有利于维护晋江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市场乱象,打击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

  新规:

  不得捆绑车位

  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此次出台新规是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市场乱象,打击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

  根据《通知》,2017年1月1日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销售情况表》报送给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该通知下发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应在开盘销售之日起三日内将《销售情况表》报送给该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将所有可售房源在10日内公开对外销售,公开对外销售前应将全部认筹名单报送该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对于认筹数量超过本次可售房屋数量的,统一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销售;所有售房款须由购房者账户直接转入该项目预售款监管账号,在收取购房款时应同时在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购房者相关信息,并通过系统打印、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房地产销售现场公示销售价格及销控情况应与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更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销售价格及销控公示工作。

  对于中介结构销售一手房房源,《通知》要求,中介机构未经房屋产权人书面委托,不得发布该房屋出售信息;中介机构未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代理销售合同,不得发布一手房源销售信息;未取得产权人书面委托,擅自发布房源销售信息的,视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另外,《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不得捆绑销售车位且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要求。

  市场:

  新规出台

  有利维护购房者权益

  此次新规的发布,在多位购房者看来,可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认筹数量超过本次可售房屋数量的,统一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销售,这条新规让一些开发商采取变通方式变相提高房价的方式不能得逞。”购房者王先生说,此前,他想购买晋江中心市区的一处楼盘,但到了售楼部,他被置业告知,房源已经卖光了。后来,他从朋友圈得知,有二手房中介在售卖该楼盘房源,不过要加价。

  购房者许女士认为,不得捆绑销售车位且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要求,保护了购房者权益。“捆绑车位加重了购房者负担,特别是刚需购房。而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又迫使购房者不得不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无疑增加了每个月的月供。”

  “当前,晋江出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捂盘惜售、一手更名、加价销售房屋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中心市区楼市供小于求,特别是被限价的预售房源,供需关系比较紧张。”地产业界人士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比较有针对性,例如,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报送《销售情况表》给主管部门,要求认筹数量超过可售房屋数量统一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销售等。“公开摇号销售公开透明,可以打击炒房卖号、捆绑搭售等违规行为。此举目的在于依法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加价的违规销售行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陈青松)

标签:房地产市场|认筹
责任编辑:陈子汉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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