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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教师“微商”成了“微腐败”

www.ijjnews.com  2017-03-31 10:48  来源:晋江经济报
  

  日前,晋江市教育局下发文件,明令禁止教职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对自查自纠后仍顶风违纪、查实存在的,一律依纪处理,从严处理。

  看到此消息,相信多数人要拍手叫“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教师的师魂根本,天职所在。可在经济社会大环境下,个别教师却背离了师德要求、从业良心,利用微信的便利、隐蔽等特点,一边从教,一边在朋友圈偷偷经营起了“微商”,当起了兼职“老板”,做起了“买卖”,此举委实不妥。

  教师从事“微商”等营利性行为,极有可能打开身边“微腐败”的另一个缺口。试想,教师的朋友圈对象,除了有限的亲朋好友之外,还能有谁?答案显而易见。进一步试想,假如你是这样的一位家长,面对孩子的老师,整天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吆喝着买卖,推荐其商品,你能沉得住气吗?你一定会联想,这是不是老师在暗示着什么?于是乎,不管其商品是否需要,你还是基于某种顾虑而不犹豫地下单了。于是乎,在不知不觉间,小小的“微商”经营行为,一不小心却酿成了发生在教师身上的“微腐败”。

  其实,中央纪委对于公职人员能否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的问题,给予了明确的否定回答。淘宝店主和微商虽然做生意的载体发生了变化,但是实质上还是做买卖赚钱,属于经营活动。一旦生意和权力沾边,就容易导致腐败滋生,权力寻租也在所难免。退一万步讲,就算干部“做微商开网店”完全斩断了和自己手中权力的关系,但是这也势必会导致公职人员工作的分心。一个公职人员天天盯着网店守着微店,还谈什么一心为公,全心为民呢?

  教师,作为公职人员重要的一分子,就必须坚守从业的良心、育人的本分,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只有这样,才能静下心来教书、潜下身来育人。也只有这样,才能不辱“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师德形象。(张天寅)

 

标签:教师|微商
责任编辑:付惠娥付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