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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合格证书非临床医学硕士应聘必备条件

www.ijjnews.com  2016-05-30 23:25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之前,对具有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各医疗机构不得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人员招聘的必备条件。

日前,从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转发的《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中获悉,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2014级在读三年制、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为执业医师报考类别相同医学类专业、且能按时正常毕业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根据自愿原则,申请是否调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

根据通知要求,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在读三年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及之前入学的在读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可自愿申请,由所在高校对其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出具书面证明。毕业后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为执业医师报考类别相同的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临床轮转时间为1年;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为医学类专业执业医师报考类别(指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别)不同及本科阶段非医学类专业的毕业研究生临床轮转时间为2年。

如果研究生申请调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要求,2016年6月起,进入我省具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协同单位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单位,进行为期连续17个月临床实践能力培训,并按时参加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考试及出科考核。2017年6月,完成专业学位培养要求者,由所在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毕业和授予学位。毕业后至2017年10月31日,须继续在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单位,补足剩余4个月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至2019年12月前,仍未通过或未参加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如2020年及之后再次申请结业综合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标签:住院医师 合格证书 临床医学 学硕 必备条件
责任编辑:吴择吴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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