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人已出院结报126767人次,共结报补偿2.25亿元,人次均住院补偿额为1773.44元。得到1万~2万元补偿的有2368人次,2万~3万元的有480人次,3万~4万元的174人次,4万~8万元的103人次,8万元以上的16人次,个例累计最高补偿额达14.23万元,高于全省水平。
自2006年4月1日晋江正式启动新农合结报补偿以来,这一深得民心的政策对帮助农民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抵御大病风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人或许不知道,从新农合制度的诞生到逐步完善,晋江市政协委员始终给予极大关注,力求让新农合惠及更多民众,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提案回顾:委员建议
中途结报减轻病人负担
“其实从2003年起,我们学社就开始关注农民就医问题,通过到农村送医送药及义诊活动获得第一手资料,感觉晋江农村医疗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对此我们开始着手进行社会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论证分析,认为确实需要有一种政策来保障农民的就医问题。”九三学社晋江支社副主委林宗灿说,晋江人口中农村人口占到大多数,农村医疗状况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不仅是保障农民健康,更重要的是能有效促进晋江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小康和谐社会。为此,九三学社晋江支社将其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调研,目的是想真正为农民兄弟办点实事,引起社会关注,集合政府和各方力量来共同解决这一问题,以期达到一定的效果。
在新农合政策实施之后,政协委员们仍然对其给予高度关注。政协池店联络组在《关于完善我市新农合制度的建议》中提出,新农合制度的成立和实施,为解决我市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民生问题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一致好评。但在实践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表现在:部分贫穷群众拒绝参保。但贫穷群众住院时往往病情重,花费大,使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部分危重病人住院前几天花费大无法预先支付,提前出院;池店、紫帽、陈埭等镇居民由于离泉州较近,习惯到泉州医院就医,结报补偿比例太低或无法结报补偿等。
部门声音:几经调整
新农合惠及更多民众
“晋江市新农合政策制度是结合我国新农合相关政策精神以及晋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晋江市卫生局副局长谢春雷介绍,新农合政策几次调整均充分考虑了各镇(街道)政府及各市级、镇级医院以及政协提案中的意见。
对于生活贫困的农民,比如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的个人参合费由镇(街道)政府垫交,参合人配合做好参合资料的提交即可。为了解决危重病人因医疗费不足提前出院的问题,新农合政策调整为年度内在同一所医院一次连续住院三个月以上者,三个月可结算一次,贫困对象还可以申请多次结算,但住院结报材料仍需要按规范提交和审核。针对一些居民习惯到外地就医的特点,卫生部门一方面加强了本地定点医院的建设,另一方面提高了市外定点医院补偿标准。2009年晋江市外定点医院补偿比例由原来30%提高到了50%。特殊病种门诊转外就医的补偿标准也有所提高。对特殊病种门诊(包括重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及其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病、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癫痫病、支气管哮喘等12种)转外就医治疗的,补偿标准参照晋江市内二级定点医院的补偿标准。三是提高特大病种转外就医补偿标准。需要在高等级医院治疗的特大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手术、心脏相关手术、重度烧(烫)伤、再生障碍性贫血、人工耳蜗植入术、器官移植术等],在晋江市外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按晋江市内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标准结报。四是提高距离晋江最近的泉州市中医院的补偿标。根据相关政策,泉州市中医院补偿标准提高到晋江市内二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标准,即与晋江市医院相同,兼顾了部分群众的需要。
■记者罗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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