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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酒后肚子饿 麻龟持刀抢钱

www.ijjnews.com  2009-12-1 9:07:46  网友评论: 条 来源:晋江新闻网  字体:[][][]

  今年89日中午12点多,在晋江龙湖开早餐店的老郑经历惊魂一幕。

  当天,他正在旁边的店聊天,被老婆叫了回来,说店里出事了。

  刚进门,他就看见一个年轻的小伙,穿着邋遢,浑身酒气,站在门前,好像是来讨饭的。

  “给我5元钱。”小伙见着老郑,开口就要。老郑觉得这小伙挺可怜的,掏出身上的钱,抽了一张5元的给他。

  “5元不够,要10元。”老郑手里的钱刺激小伙的欲望,看见老郑犹豫,小伙生气了,直接拿起老郑放在案板上的一把菜刀威胁。

  好汉不吃眼前亏,那把菜刀明晃晃的,看着吓人。老郑赶紧又掏出一张10元的。

  没想到,接过10元之后,小伙的胃口又大了,找老郑再要20元。“你敢不给我,我就砍死你。”小伙威胁说。

  那时,老郑身上剩下的钱不够20元,他把身上仅剩下的几元钱要给小伙,小伙说不够20元,坚决不要。

  无奈之下,老郑说要找旁边的老乡借钱。小伙不放心,提着刀,摇摇晃晃地跟在后面。老郑借到10元,连同身上的几元钱,都给了小伙。

  “这些钱不够,还要50元。”小伙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高金额,让老郑受不了。老郑拔腿就跑,小伙提着刀,在后面狂追,但没有追上。老郑跑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并打电话报警。

  不久后,民警赶来,将这个醉酒的小伙制伏。

  小伙叫危某,贵州人,今年29岁。据他交代,那天,他喝了很多瓶啤酒还有两三瓶白酒,喝完酒后,肚子饿了就借着酒劲,找老郑要钱。

  晋江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采用持刀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昨天,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危某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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